6月12日,商务部发布《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成品油流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国内流通秩序,商务部研究起草了《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网址:www.mofcom.gov.cn),进入首页“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ciie_zs@mofcom.gov.cn
4.传真:010-85093284
5.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消费促进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1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