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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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激发消费活力”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03-13 09:21:15

各会员单位: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广泛宣传2024年“激发消费活力”主题,全面促进消费、扩大消费,我会向全市能源行业经营者发出倡议,倡导各经营主体,依法经营、诚信自律、主动对接消费者需求,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为消费者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法律规定,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短斤缺两,不作虚假诱导宣传,不以“霸王条款”加重消费者负担,不为追求经济利润损害消费者利益。

三、主动抵制行业垄断和资本无限扩张,坚决反对消费欺诈和恶意降价、恶性竞争,坚持依法合规正当经营,全力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四、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乐购东莞”等促消费活动,以最大限度为消费者提供优惠、可靠的商品,满意高效的服务,增强消费者购买信心,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五、关注经营场所安全,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思想上行动上时刻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场所。

六、不断拓宽与消费者沟通的渠道,健全消费纠纷店内和解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解决消费者合理诉求,积极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和消费者组织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位会员单位,让我们携手努力,不断优化消费体验,激发消费活力,为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消费者满意度指数不断提升,做出贡献。

 

 

东莞市能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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