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油气函〔2019〕332号
汕头、佛山、梅州、东莞、湛江、茂名、清远市发展改革局:
《汕头市发展改革局关于汕头市序号15#编码15#序号17#编码17#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汕市发改〔2019〕143号)等7市21座加油站规划点确认的申请文件均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规划确认延期
(一)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同意东莞市1座加油站(广东省动劲水上加油站有限公司)在原规划确认批复有效期上延期一年(详见附件)。
(二)请指导申请企业抓紧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专此函复。
广东省能源局
2019年6月6日
附件
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延期表
序号 |
地市 |
加油站名称 |
申请企业名称 |
所在路段 |
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序号及编码 |
1 |
东莞 |
广东动劲水上加油站有限公司 |
广东动劲水上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东莞市寒溪河大桥附近水域段(23°04'04"N,113°51'07"E) |
附表3:序号2#编码13GS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