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8日。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来函请寄: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收,邮编:510045。信封请注明“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意见”。
附件: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