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其中提到加油、加气站行业的部分项目可豁免手续办理。以下为《通知》内容(节选部分目录):
关于印发《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的通知
粤环函〔2020〕108号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现予印发。纳入本名录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本名录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
本名录自2020年4月15日起施行。
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
(2020年版)
序号 |
行业类别 |
豁免手续办理的项目 |
二十五、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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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加油、加气站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充电桩;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程 |